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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协议书

时间:2024-09-02 00:17:15
【推荐】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

【推荐】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

在现实社会中,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,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。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7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安全协议书 篇1

甲方(发包、出租方):

乙方(承包、承租方) :

1、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,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。

2、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,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。

3、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,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,并向甲方通报。

4、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,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,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,并及时向甲方通报。

5、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,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,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。

6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,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。

甲方代表: (签字) 乙方代表: (签字)
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
安全协议书 篇2

出租方:_____(以下简称甲方)

承租方: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,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(场地)的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出租房(场地)安全事故,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,分清事故责任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协议。

第一条 :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,自愿承租本房屋。

第二条 :乙方在租赁期间,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。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,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第三条: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。

第四条:如乙方擅自乱接、改动水电气暖设施,所发生的一切事故(如死亡、重伤、轻伤、火灾、中毒等)由乙方承担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第五条 :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,发生的事故,给国家财产、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,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失,均由乙方承担。

第六条:房屋(场地)在租赁期间,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,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,进行维修,费用由乙方承担;如不告知或不维修,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。

第七条:出租房内,严禁存放液化气罐、烟花爆竹、汽油等危险化学品,

对于发生事故的,所产生(包括甲方)的损失,一律由乙方承担。

第八条:租赁期间,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,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,自觉接受消防部门、出租方的安全检查,对于检查出的问题,应及时进行整改,如不及时整改,所造成的损失(包括甲方),由乙方全部承担。

第九条: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
第十条: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第十一条 :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  甲方:(签字盖章) 乙方:(签字盖章)

  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
  年 月 日

安全协议书 篇3

甲方:

乙方:

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,经甲乙双方协商,现达成协议如下:

第一项、甲方的职责和权限:

1、及时批复乙方的《区间(车站)施工申请书》。

2、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,在距作业人员100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,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,必要时停止行车。

3、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、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,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,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。

第二项、乙方的职责和权限:

1、未经甲方批准,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,不得向区间、车站开行列车,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。

2、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,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《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、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。

3、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、安全用品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,并经常检查或检验,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。

4、车站的隧道口、通风口、电梯口、出入口等,在轨道铺设后,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,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。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。

5、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,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、劝阻、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。

第三项、补充事项:

1、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,佩戴胸卡,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。

2、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,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,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,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,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。如有变化,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、数量,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。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,因物品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,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,均由乙方负责,甲方不负任何责任。

3、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,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、口哨、电台、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。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;配足电台: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;口笛或口哨: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,注意列车;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,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,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(12号线机车车辆限界),由此造成的事故,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,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。

4、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,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,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,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。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。

5、隧道内严禁烟火,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。

6、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,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,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,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,不得超过10分钟。

7、乙方作业 ……此处隐藏1144个字……对施工计划,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,并提出防范措施;

2、派专人进行配合,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、特殊问题指导;

3、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;

4、室内设电务联络员;

5、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,并跟踪落实;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,立即要求停止施工。

乙方:

1、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,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,并办理施工作业单,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。

2、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。

3、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,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,不得强行施工;

4、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。

5、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,非施工天窗(方案)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。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。

6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,如违反协议,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,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,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。

7、在乙方施工范围内,发生光电缆故障时,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。

8、乙方施工时,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,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,必须按照甲方要求,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,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、移设,其费用由乙方支付。

9、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,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,如遇特殊情况,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。

10、乙方施工过程中,应避开甲方光电缆,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,如威胁通信管线、光电缆安全时,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。

结合部安全分工:

甲方: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、埋深,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、缆等设施的位置,

乙方:

1、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,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,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,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。

2、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,严禁扩大作业范围,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,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。

3、没有甲方人员配合,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。

五、双方安全责任、权利和义务(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):

甲方:

1、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、数据,承担资料、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。

2、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,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,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`责任。

3、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、恢复、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;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。

乙方:

1、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、作业范围,并进行技术交底,承担内容不明确、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;

2、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,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;

3、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,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;

4、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,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;

5、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,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,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。

六、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(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):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。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,否则甲方不予配合。

七、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:

1、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,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,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。

2、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。

八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:

严格执行《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》有关规定。

九、本协议有关条款,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,按上级文件办理。本协议一式5份,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,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、安全监察室审查。

十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、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。《细化安全措施》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,要经电务段审核、批准后生效。
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
(施工专用章) (施工专用章)
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
批准部门代表签字:

(施工专用章)

年 月 日

批准部门代表签字: (施工专用章)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 4

安全协议书 篇7

甲方:

乙方:

为了做好 的安全管理工作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身安全,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,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。

一、甲方的责任:

1、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,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。

2、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,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。

3、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,甲方不负任何责任。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,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
二、乙方的责任:

1、本次施工过程中,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,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,安全操作规程培训。

2、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《高空作业操作规程》等有关规定施工,必须持证上岗,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。系好安全带,戴好安全帽,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
3、乙方在作业过程中,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采取措施,予以消除。

4、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,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
5、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禁止酗酒,疲劳作业,违规作业。

6、根据“一岗双责”的规定:乙方的项目负责人,也是安全负责人,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,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。

7、在作业开始前,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,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,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。

8、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、启动机械、电器、控制阀等设备,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,乙方负全部责任。

9、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。发现安全吊绳、安全吊板、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,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,乙方负全部责任。

三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,履行各自职责,搞好文明安全作业。

四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,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五、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。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
代表(签字): 负责人(签字):

日期: 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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